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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日期:2012-03-16   浏览:2441

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文化改革发展问题,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目标,体现了全党全国人民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为我国文化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也对文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深入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争当文化产业发展领头羊、打造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和当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排头兵的目标,结合深圳文化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努力掀起第三轮文化设施建设高潮

    1、高标准规划建设文化设施。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目标和推进特区一体化的需要,根据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的趋势,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深圳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加大政府投入,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有较高品位的城市文化设施群。到2015年,实现我市文化设施面积新增170万平方米,达到1095万平方米;人均拥有文化设施面积由目前的0.89平方米增加到1平方米。

    2、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动工兴建并加快推进当代艺术与规划展览馆、艺术学校新址、宝安书城、龙岗书城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调研论证建设标志性演艺设施,形成一批有较高品位的城市文化设施群。加快推进文化设施布局一体化,实现重点文化设施均衡化布局,推进在龙华拓展区或坂田规划建设美术馆新馆、图书馆调剂书库(含1个中型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新址、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推动在前海功能区规划建设中国(深圳)设计博物馆。

    3、加快推进各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区级骨干文化设施,福田区重点打造安托山博物馆群、建设城市雕塑群、侨香文化馆;南山区继续推进南山博物馆、文体中心改造和文化(美术)馆新馆项目建设;盐田区重点建设海洋文化中心,宝安区继续推进新中心区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文化艺术中心(含青少年宫),演艺中心建设,龙岗区重点建设公共艺术馆、青少年宫、科技馆;光明新区重点建设光明新区文化艺术中心,继续推进公明文化体育中心建设;坪山新区重点建设坪山文化综合体。

    4、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网络。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深圳市基层公共文体设施规划与建设标准指导意见》,规范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每个街道均有文体中心(含图书馆、艺术馆、影剧院)、文化广场、文化公园,每个社区建成一个达标图书馆(室)、文化活动室、文化长廊。探索行政区域型与功能区域型相结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模式,积极在工业厂区、屋村、社区会所开辟文化活动场所,鼓励民间文艺社团进驻上述场所开展文化活动,形成覆盖行政性社区、厂区和大型屋村三类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全面打造“十分钟文化圈”。

    二、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5、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创新,着手实施一批新的文化惠民工程,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的文化需求。继续办好流动演出、流动电影、流动展览、流动讲座等流动系列文化活动,把优质文化资源送到基层群众和劳务工身边。办好周末剧场、周末音乐会、周末电影等周末系列文化活动等品牌文化活动,丰富群众周末文化生活。出台外来工文化服务工程实施意见,完善以劳务工为服务对象的文化设施网络,继续办好外来青工文体节,精心举办劳务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搭建劳务工参与文化活动的平台。加强对劳务工文化社团组织的扶持和劳务工文艺骨干的培训,支持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劳务工文化服务。精心组织关爱行动和新春文化关爱活动,大力举办面向劳务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的文化关爱活动,完善公益文化场馆的残障服务功能,加强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加快推进公共文化一体化,把优质文化资源向原特区外和工业区倾斜,让全体市民和外来工共享文化建设成果。进一步扩大免费服务的范围,继续开展免费文物鉴定、艺术培训等服务,完善公益文化场所的免费开放机制,确保公益文化场所主体部分用于公益事业。稳步推进公益文化机构的文化资源向社会开放,努力为民办文艺团体和个人提供排练、展演、业务培训等服务。加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民间文艺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利用。通过票价补贴等方式鼓励民办博物馆、美术馆免费向市民开放,逐步让市民免费观看大型专业文艺比赛。

    6、提升市民艺术素养。进一步完善高雅艺术票价补贴机制,不断降低票价水平,培育高雅艺术市场;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和面向市民的高雅艺术鉴赏活动,开展京剧、粤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提高市民的艺术鉴赏力和审美修养,扩大文化消费。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资源优势和主阵地作用, 继续办好“美丽星期天”、“戏聚星期六”、“音乐下午茶”、“剧汇星期天”等高雅艺术活动品牌,提高公共文化机构的文化活动策划水平和艺术质量,吸引广大群众观看文艺演出、参观文物和美术展览,培育和发展文艺爱好者群体。利用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和公共场馆等平台,举办各种文化艺术讲座、培训,不断提高市民文化艺术素养。

    7、全面推进“图书馆之城”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实现全市一体化服务和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加快各区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力争2012年前全面建成总分馆制,进一步提高街道、社区图书馆服务水平。继续推进24小时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在人口密集区域、地铁沿线和基层社区的布点,“十二五”期间完成200台的布点目标, 2012年争取布点40台,让市民就近享受优质便捷的图书借阅服务。做大做强深圳图书馆,发挥其服务全市公共图书馆的能力,加快深圳图书馆分馆、工业区图书馆、劳务工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的建设布点。推进特色图书馆和专业图书馆建设。加强科技创新,推广移动数字图书馆服务,满足市民多样化阅读需求。到2015年,全市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由目前2册增加到2.3册,读者持证率超过10%,公共图书馆建设接近香港和发达国家城市水平。加强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建设,努力将“深圳读书月”打造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阅读品牌。大力举办阅读推广活动,努力营造书香氛围,倡导“每天阅读一小时”,力争当选“世界图书之都”。把握数字化时代新媒体的特点和趋势,推广手机阅读、网络阅读、电子书阅读等多种载体的阅读方式。    8、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积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传播先进文化。实施数字文化工程,加快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和网上剧场,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的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和网络服务平台,努力实现有线数字电视的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深入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建成以数字电视为中心、有线无线相结合、全程全网、互联互通的高清互动数字家庭网络,构建面向全国的视频内容生产、加工基地和面向多平台、多终端、多运营商的内容集成播出分发网络,实现电视、电脑、手机的三屏融合,提供立体式网络视频服务。加强“深圳文化网”建设,打造公共文化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和品牌文化活动服务信息指引,健全文化活动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为市民提供及时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9、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制定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明确街道、社区文化机构公共服务人员最低设置标准。推动设立街道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探索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实行定向招录。推行基层文化协管员制度,进一步调动基层文化骨干、能人、名人的积极作用,协助开展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日常性工作,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专兼职公共文化队伍。探索在基层文化单位实行雇员制和员额制,充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员。加强文化义工队伍建设,建立文化义工的选拔、激励、培训及评价机制,提高文化义工服务水平,鼓励文化义工服务领域向举办公益性文艺讲座、文化场馆导览、社区文艺辅导员、公益电影放映服务和全民阅读指导领域延伸。

    三、着力提升深圳文化的影响力

    10、繁荣文艺精品创作。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强化原创意识,全面提升深圳文化产品的原创能力。大力实施美术、影视和音乐创作工程,鼓励以深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题材的作品创作,做大做强“深圳创造”文艺精品,展示文艺创作的“深圳质量”。引进高端文化人才,提高交响乐团、深圳画院、群众艺术馆等文艺原创能力。组织文艺专家对现有文艺作品进行提炼提升,建立文艺作品资源信息库,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各类评奖,加强《人文颂》等文艺精品的宣传,扩大深圳原创作品的影响力。实施文艺精品项目扶持计划,重点扶持具有较强创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民办文艺社团、影视创作企业,丰富文艺创作主体。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对文艺精品创作团体、单位的奖励制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加大对文艺精品的展演展示与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

    11、打造文化节庆品牌。积极打造对城市发展有长远影响的文化品牌,构建规模化、系列化、多层次的文化节庆活动品牌体系。进一步提升现有文化品牌的影响力,努力把深圳读书月、创意十二月、深圳合唱节、深圳国际旅游文化节、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外来青工文体节等群众参与型文化活动打造为市民享受文化福利的大舞台。争取“全国设计大展”落户深圳,建设中国(深圳)设计博物馆,积极推广“设计之都”品牌。加快培育中国新媒体影视动漫节、深圳动漫节、中国深圳国际钢琴协奏曲比赛、深圳国际水墨画双年展、观澜国际版画双年展等文化品牌,打造一批展示中外文艺精品、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的重要平台。办好“中国杯”帆船赛和海洋文化论坛等赛事和活动,进一步扩大海洋文化的影响力。

    12、深化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与合作。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和合作领域,积极参与我国在外举办的文化年、文化节活动,深化与友好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把“深圳文化周”打造成国际文化交流品牌,推动深圳优秀文艺团体及文化精品“走出去”,不断扩大深圳文化的影响力。引进境外优秀文化产品,办好外国文化周在深圳的展演活动,探索举办“中国(深圳)国际现代艺术节”,营造国际化城市文化氛围。加强深港澳在演艺、展览、文学、舞蹈、戏剧、文博、人才培训、粤剧艺术等方面的合作。加强深港澳文化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探索合作举办“双城双年展”等品牌文化活动,实现文化资讯、演出票务、图书馆网上资源的互联共享。深化深港文化产业合作,实现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影视传媒等产业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共同打造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鼓励和支持民间文化交流,促进深港文化融合。扩大对台文化交流领域,推动与台湾创意产业的合作。

    13、加强城市文化形象的塑造与推广。积极打造创新型智慧型力量型文化,大力发展当代艺术、都市水墨画、音乐剧、话剧、舞剧等现代艺术门类,培育现代都市文化特色;推进“设计之都”建设,推动创意设计向市民生活和产品制造渗透,以“设计之都”优势助推“时尚之都”建设,形成鲜明的城市文化特色。加大深圳文体旅游整体形象策划,打造“创意深圳,时尚之都”城市文化形象,设计、开发城市文化形象宣传标识和宣传品,加大城市文化形象公益广告投放,借助文博会等重大展会、重大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城市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加强“创意深圳,时尚之都”的宣传推介,扩大深圳文化影响力和城市知名度。

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

    14、落实《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力争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2200亿元,文化创意产业总产出超过5800亿元,使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深圳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提高产业集约化水平,统筹规划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一批优势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创新、示范和孵化基地。做大做优做强文化创意企业,打造一批文化创意领军企业,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和重大项目,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总部经济,鼓励、支持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15、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环境。深入实施《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用足用好扶持政策,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规范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和考核程序,切实提高专项资金效益,最大限度发挥专项资金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孵化和催化作用。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加强内容建设和技术研发,做大做强市场主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扶持经纪、代理、咨询、策划等文化中介组织,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法律、财务、信息、交流等服务。支持文化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16、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业态发展。加快发展“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休闲”等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业态,巩固深圳文化产业发展优势。支持传统文化产业融合数字技术、信息技术、软件等高新技术,推动建设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发展与主题公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场馆、文化活动、人文历史等深度结合的旅游产业,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发掘具有本地人文历史和特色的古村落、时尚街区的潜在价值,开发提升具有文化体验特征的文化休闲产业,培育文化创意产业的新亮点。

    17、把文博会打造成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精品化”的办展方针,加大对龙头企业、产业带动型项目的组展力度,突出文化产业核心层内容。到2015年,展会总成交额力争达到1800亿元人民币以上,出口额超过30亿美元,核心层、骨干龙头企业、文化产品出口占比有进一步提升。推动与文博会配套的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投融资交易、产业投资基金对文化产业的催化、促进作用。继续在办展机制、投融资体制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坚持企业办展、市场化运作。

五、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18、加快推进文物保护工程建设。推进大鹏所城二期、大万世居、鹤湖新居、茂盛世居等体现岭南文化特质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完善历史建筑的旅游功能,稳步推进文物保护与开发。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

    19、做好改革开放历史文化保护。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改革开放历史文物保护的意见》,广泛开展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征集,做好改革开放文物普查工作,认定和公布一批改革开放文物保护单位,建立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名录。探索城中村、工业遗产保护,建立城中村博物馆,保存深圳城市发展印记。加强改革开放历史研究,不断丰富《深圳改革开放史》的展陈内容。推进安托山改革开放雕塑公园建设。探索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合理利用的有效方式,把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建设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旅游线路,扩大改革开放文物保护的社会效益。

    20、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进一步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完善博物馆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国民教育示范基地功能。不断完善深圳博物馆常设展览,丰富馆藏内容;积极引进精品文物展览,增设“世界动物展”。做强做大深圳博物馆,完成博物馆老馆改造工程,形成一个主馆配套深圳历史分馆、当代艺术与自然分馆等多个专业特色分馆的发展格局,并发挥深圳博物馆对民间博物馆的引领、示范和业务指导作用。鼓励和扶持民间博物馆发展,支持福田区打造博物馆群,推动专题博物馆、纪念馆、特色博物馆建设,加快建设咸头岭遗址博物馆,进一步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积极开发博物馆的旅游功能,提高博物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21、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立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库。规划建设深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中心,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传承,鼓励培养后继人才,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的新路子,推进有市场前景的文化遗产项目实现产业化。加大岭南特色和深圳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做好客家文化、广府文化的调查、挖掘和保护工作,传承深圳优秀民俗文化。

    六、争当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排头兵

    22、改革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文化行政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创新文化类社会组织管理,支持文化中介机构和文化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各类文化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市场规范、信息交流、政策研究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将部分政府职能移交给社会组织。探索设立艺术品收藏、图书购置、文物征集、高雅艺术补贴、京剧、粤剧补贴等专项经费,推动出台专项资金资助公益文化活动管理办法。深化文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权力,简化审批程序,降低文化市场准入门槛。理顺市、区文化管理职能,合理划分市、区文化管理权限,加强对各区文化建设的统筹与指导。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强化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统筹协调,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类文化市场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文化立法工作,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和文化产业促进立法,推进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调研论证《深圳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深圳市艺术培训管理办法》等立法。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发布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报告。

    23、创新文化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事业单位理事会的规范运作。推进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供给方式改革,实行“以事定费”和“购买服务”。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实行全员聘用制基础上,深化岗位设置和工资分配改革,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深圳群众艺术馆整合全市文艺资源的能力,实现各区共享群众艺术馆的优质资源,将其打造成全市文化活动策划组织、创作、展示、调度中心。支持转企改制经营性文化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开发能力。完善对转企文艺院团和演艺场所的扶持机制,加大对其进行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其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教育普及活动,推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积极探索大型体育场馆运营新模式,开发体育场馆演艺、休闲和展示功能。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机制,畅通市民参与服务决策与绩效评估的渠道,推进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与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效能。

    24、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在完成经营性文艺院团转企改制、精减文化事业单位“破”的基础上,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扶持引导“立”的改革,实现“破”与“立”的结合。完善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政策环境,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文化发展投入机制。探索建立文化发展与社会建设、社区建设相互联动、相互促进的体制机制,提升基层文化福利水平。鼓励设立民办非企业文化社团组织,通过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引导其参与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出台民间文艺团体资助办法,按照一个艺术门类重点扶持一个品牌团体的思路,扶持一批民间专业性文化组织和团体,加大对社区基层文化社团的资助。出台公益文化活动捐赠赞助管理办法,引导一批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建设,引入大型企业作为文化活动战略合作者,通过冠名等方式赞助公益文化活动和项目。推动落实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建设的优惠政策,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文化事业。出台《深圳市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通过建馆补贴、场租补贴、门票补贴等方式,打破民间博物馆发展的资金不足的瓶颈,促进民间博物馆发展。探索采用政府收购、长期租赁及委托给社会机构经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不可移动私有产权文物的保护。

    25、创新文化人才用人机制。建立健全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认定标准,完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大高层次文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探索对高层次文化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薪酬制、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探索推行高级雇员制;落实高层次人才奖励资助政策,激发人才活力。探索“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新型用人机制,采用客座制、签约制、特聘制等灵活形式吸引优秀文化人才,并通过委约创作、项目合作和在深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加强与国内外优秀文化人才的合作,为深圳文化发展注入新鲜活力。制定实施文化创意人才推广计划,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高层次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掌握现代高新技术、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和熟悉文化贸易规则、善于开拓国际文化市场的外向型人才,为文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6、落实文化改革发展保障措施。积极争取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促进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推动落实两个“百分之一”:即落实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和省人大决议确定的文化事业经费不得低于财政支出1%;中办发[2007]21号文要求从城市住房开发建设中提取1%的经费用于社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推动落实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的改革配套政策,促进转企院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来源: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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