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时间:
从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0日止。
2.征集范围:
由国内作者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期间创作、未曾在市级以上比赛活动中获得奖项的、没有版权争议的原创少儿歌曲、歌词;在报名截止之前创作、未曾在市级以上获得过奖项的、没有版权争议的原创校园歌曲、童谣作品。鼓励中、小学校师生投稿参与。
3.参评作品要求:
(1)符合儿童声音表现特点,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充满时代气息;
(2)贴近儿童生活,体现童真童趣,易于传唱;
(3)投稿题材、风格、形式不限;
(4)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5件。
4.投稿方式:
登陆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网站下载本通知和深圳市第九届少儿歌曲征集与推广(歌曲、校园歌曲、歌词、童谣征集)报名表,并按要求把填好的表格附上参评作品(按A4纸规格打印),发送电子邮件至深圳市少年儿童歌曲创作与推广邮箱(szsegq@126.com),或以邮寄方式将作品及申报表(附电子版)邮递至活动组委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1001
邮编:518001
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联系人:幸剑雄、林丽红,联系电话:0755-83616338
5.评选与奖励:
(1)参评歌曲、校园歌曲、歌词、童谣以及成人、少儿作者将分类别、分组别进行评选。
(2)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分别评选出2020年深圳市优秀少儿歌曲(优秀校园歌曲)一、二、三等奖各不超过10名,以及优秀奖若干名;优秀少儿歌词、童谣(歌谣)作品各不超过10首。
(3)入选一、二、三等奖的少儿歌曲(校园歌曲)和十首优秀歌词、童谣作品的作者(少儿作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创作稿费;入选优秀奖的歌曲(校园歌曲)作者(少儿作者),则颁发证书。
(4)入选优秀歌词作品,由活动组委会推荐给深圳作曲家选用谱曲并参加下一届的歌曲评选;入选本届一、二、三等奖的歌曲(校园歌曲)和优秀童谣(歌谣)作品,将有机会参加深圳市第九届少儿优秀歌曲、童谣(歌谣)专场演出等推广活动。
(5)凡是被活动组委会推荐参加省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和评选活动的本届优秀少儿歌曲(校园歌曲)、歌词、童谣(歌谣)作品,一旦获得铜奖(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或被全国推广传唱的,组委会将另行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