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网站,今天是2024年12月31日 星期二
大事记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反贿赂反腐败公约

 

第一条 为扎实推动深圳公共文化领域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做到诚实守信,强化行业监督,推进联合反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章程》,经促进会党会联席会议协商达成共识,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适用范围: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全体会员,包括从事公共文化艺术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从事公共文化艺术工作的专家学者,均应自觉准守本公约条款。

第三条 促进会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保持廉洁和道德操守;自觉遵守和履行促进会制定的自律规则和各项公约,形成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的行业发展氛围。

第四条 促进会会员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建立健全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和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第五条 促进会会员应当自觉维护文化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共同发展,切实保护单位和组织利益,维护行业整体形象,努力创造行业和谐发展的环境。

第六条 促进会会员应积极引导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第七条 促进会会员要经常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观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本单位从业人员“知荣明耻”的道德意识,督促员工积极践行“八荣八耻”,创造和建立健康的企业文化。

第八条 促进会会员应当共同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公平竞争,共同准守下列行为:

1、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贿赂等行为。

2、依法执行职权,不得徇私舞弊、徇情法和滥用职权。

3、在处理涉及利益关系的事务时应当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杜绝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

4、当保守企业和组织内部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或滥用相关信息。

第九条 建立健全反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并针对性地订立防范措施。

第十条 定期对员工进行廉洁教育和反腐败培训,提高员工的廉洁意识和反腐败意识,加强反腐败的本领。

第十一条 建立举报制度,鼓舞员工乐观举报廉洁问题和腐败行为,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并依法对被举报人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 企业将加强对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监督,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清除不合规的供应商,确保合作伙伴的廉洁和诚信。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廉洁行为要求的从业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辞退等。

第十四条 促进会将严厉处理腐败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刻启动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和机构。对于涉嫌贪污、受贿等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将自动帮助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和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公约由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解释,由全体会员共同准守。




相关图片
该文章暂时没有相关图片!
相关视频
该文章暂时没有相关视频!

最新文章
·关于领取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职业道...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反贿赂...
·深圳市公共文化行业诚信承诺...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守信联...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服务承...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诚信自...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领导职...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2023年...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2022年...
热点文章
·寻找优秀青年歌唱人才 ——深...
·关于深圳市第九届少儿歌曲征...
·关于开展2020年度深圳市群众...
·深圳市第九届少年儿童歌曲创...
·关于举办“广东原创地方小戏...
·2019年度深圳市群众文化、艺...
·深圳市文创类社会组织结对帮...
·入选深圳市第九届少年儿童歌...
·深圳市群文专业高级职称评审...
·关于深圳市第八届少年儿童歌...
视频

首页| 学会概况| 组织机构| 学会动态| 文化新闻| 活动集锦| 政策法规| 会员专栏| 投诉建议| 联系我们
电话:0755-83248633 传真:0755-83248633 E-mail:szqwxh@126.com
版权所有 ©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 粤ICP备191175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