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中国京剧院:
京剧艺术是中华民族艺术的瑰宝,它兼容并蓄、广征博采,有着辉煌的历史,蕴含着民族文化的精髓。京剧艺术和世界上许多传统民族民间文化一样,在当代也面临新的挑战。演出市场萎缩,观众老龄化,京剧领军人才和后备力量不足,能体现时代风貌和审美特征的剧目为数不多。如何应对挑战,走出困境,已经成为京剧艺术发展严峻的现实课题。
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保护和扶持京剧艺术的重要批示精神,文化部决定实施《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
实施《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是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是京剧艺术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的重要保证。这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领导,充分依靠和发挥艺术家和艺术表演团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现将《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好落实。《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书随后印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