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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
日期:2012-03-19   浏览:2094

一、 保护和扶持重点京剧院团的意义

    根据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关于“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的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确定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的指示,为保护和扶持作为优秀民族艺术代表的京剧艺术,积极推进京剧院团体制改革和内部机制改革,提高京剧院团综合艺术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加强国家对京剧院团的宏观管理、结构调整、合理布局和分类指导,文化部、财政部从现在开始至2010年对11个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予以切实的保护和扶持,以使国家重点京剧院团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

    确定国家重点京剧院团,是贯彻十六大报告关于“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全国京剧院团总体布局,使京剧艺术在新的时代,能够既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又遵循自身的艺术发展规律。自下而上的评估过程,实际上就是优胜劣汰、调整全国京剧院团总量和布局、全面提升京剧院团自身素质、推进体制改革和内部机制改革,帮助京剧院团瘦身健体、增强自身活力的过程。要通过《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的实施,充分调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的积极性,特别是提高地方政府对文化体制改革和对京剧艺术保护和扶持的重视程度,推动地方政府制定与中央相配套的政策与措施,使院团积极主动地面向群众,走向市场,促进京剧艺术的传承和发展。 

    二、 指导思想

    实施《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加强对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的保护和扶持,就是要鼓励创作具有强烈的时代精神、独特的艺术感染力、较高的艺术价值和较强的艺术生命力的优秀作品;就是要坚持不懈地推进京剧人才培养;就是要推动国家重点院团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全面繁荣发展民族戏曲艺术为目标,再铸京剧艺术辉煌。 

    三、 基本目标

    以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国家重点的京剧院团为基础,以目前仍活跃在舞台上的京剧艺术家为骨干,以切实可行的政策为保障,以一定的经费投入为支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有利条件,全面推动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的艺术生产以及院团建设。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的近期目标是:以4年为周期,以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为龙头,建立国家重点京剧院团艺术创作生产基地,使其成为京剧剧目创作中心,京剧艺术保护和发展中心,京剧艺术交流普及中心,京剧资料收集整理与研究中心。4年内,新创作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剧目;分门别类地举办演员及创作人员培训班,培养一批潜心京剧艺术、德艺双馨的专门人才;通过各类活动,加大公益性演出的扶持力度,培育新一代京剧观众;努力实现“走出去”的战略目标,立足国内,走向世界。 

    四、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项目规划

    (一)京剧重点新剧目的创作

    京剧艺术之所以在民族艺术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因为京剧艺术本身积淀着丰厚的文化内涵。实践证明,凡在全国享有盛誉的京剧院团,必然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优秀剧目。促进京剧艺术的继承和发展,更好地贴近时代和观众,支持国家重点京剧院团新剧目的创作和生产,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计划4年内完成15台京剧新创剧目。国家重点京剧院团可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保护和扶持规划办公室提交详尽的排演新创剧目报告,由保护和扶持规划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确定对新创剧目的资助。

    (二)京剧人才的培训和奖励

    新一代的优秀青年演员和创作人员的培养,在京剧的传承和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京剧艺术要传承和发展,后续人才的培养是关键。为大力培养和造就新一代京剧尖子人才,4年内,定期举办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表演等不同专业的专修班,由文化部邀请全国著名艺术家,每年对中青年创作人员和青年演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计划在中国京剧艺术节期间举办“全国优秀京剧青年演员展演”,并对获奖的优秀演员进行奖励。各类专修班和“全国优秀京剧青年演员展演”工作由保护和扶持规划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与此同时,国家支持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举办青年演员培训计划、推新人展演活动、青年演员参与新创作剧目,在各院团申报的基础上,由保护和扶持规划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确定对其项目进行一定的资助。

    (三)对国家重要指定性演出、艺术活动和公益性演出实行政府补贴

    国家重点京剧院团应该积极肩负起和完成好国家重要指定性演出和公益性演出任务。凡参加由国家举办的重要节庆活动、中国京剧艺术节、其它艺术活动和低票价公益性演出计划的院团,将由国家财政出资予以资助。此项计划由保护和扶持规划办公室负责提出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京剧艺术进校园演出

    每个剧种都有努力培养自己观众群体的责任,这是一个剧种赖以生存的基础。面对社会变革、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挑战,京剧艺术同世界上许多传统的民族民间文化一样,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目前京剧演出市场萎缩,尤其是青年一代对珍贵的民族文化缺乏必要的认知。为改变这一状况,使下一代从学校教育中就开始获得相关的京剧知识,培养他们欣赏京剧的能力,国家重点京剧院团要深入学校举办各种形式的京剧介绍和普及性演出活动,真正培养出一批热爱民族文化,能欣赏京剧艺术的忠实观众。国家将对重点京剧院团进校园普及性演出进行演出补贴。4年内,11个国家重点京剧院团要完成进校园演出880场。每个院团在每年完成20场进校园演出后,由保护和扶持规划办公室根据各院团提交的演出情况报告和所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由文化部将演出补贴延后一年直拨各院团。

    (五)对国家重点京剧院团赴境外演出和艺术交流活动实行补贴

    为扩大京剧海外演出市场,抢占国际演出市场份额,促进国际间艺术交流,国家将资助国家重点京剧院团赴境外演出、讲学、艺术交流等活动,推动京剧艺术走向世界。计划每年对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演出的国家重点京剧院团进行资助。由各院团向保护和扶持规划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保护和扶持规划办公室将经费直拨有关院团。

    五、保障措施

    《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的实施,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从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稳步实施,采取科学完备的措施,积极推进,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主要措施如下:

    (一)成立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办公室

    文化部成立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办公室,负责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并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文化部艺术司。

    (二)设立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工作专家委员会

    文化部设立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工作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以文化部文学艺术专家库为依托,由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聘请。

    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是:

    为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工作做好参谋和咨询;对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指导入选项目的创作、修改、加工和提高;参加对项目的研讨,并开展艺术理论研究和艺术评论工作;完成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的其它任务。 

    (三)设立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专项资金

    国家设立“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专项资金”,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节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办公室根据选定的项目及核定的预算,分别采取前期资助和延后一年支付的方式,将经费拨付给项目单位(除京剧艺术进校园演出为延后一年支付项目外,其余都为前期资助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由专人负责管理。

    (四)国家重点京剧院团所在地的相关省市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的保护和扶持工作,国家重点京剧院团所在省市负有主要的责任,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为京剧的保护和扶持工作做实事。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的资金投入,要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除国家专项资金投入外,地方人民政府要给予相应支持,京剧院团要努力筹集一定的社会资金,使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的保护和扶持工作在经费上得到充分的保证。各地要采取措施,加强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的建设,健全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的管理制度,深化体制改革,建立良性循环的艺术生产机制、营销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为国家重点京剧院团提供良好的硬件设施,为加强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同时,要充分依靠并调动艺术家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聪明才智,支持、鼓励艺术家深入生活、关注生活、反映现实,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创作条件,使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的保护和扶持工作落到实处。

    省级重点京剧院团的保护和扶持,各文化厅(局)可参照《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规划》,并会同财政厅(局)制定具体的保护和扶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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