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展现我市社会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可喜成果,决定今年第二届深圳合唱节期间组织原创合唱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一、作品要求:(1)弘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主旋律,歌唱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展现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或讴歌、赞美时代精神,抒发人们对美好生活和幸福人生的追求;(2)作品在创作风格上可以百花齐放、多式多样;(3)鼓励多创作反映少年儿童多彩生活和健康成长的作品。
二、征集范围:(1)居住或工作在我市的作者创作的合唱歌曲作品;(2)词、曲中有一方是深圳作者创作的合唱歌曲作品;(3)深圳作者根据原创歌曲改编而成的合唱歌曲作品(改编涉及版权争议由改编者自行承担);(4)作品未曾在市级以上(含市级)艺术赛事中获奖。
三、征集要求和报送方式:
1、征集要求:投稿者须填写、提交作品登记表(登记表请自行到深圳市文体旅游网下载)并附参评作品CD(DVD或录音带)以及打印乐谱一式8份(线谱、简谱均可),并附电子本。
2、报送方式:投稿者个人直接向深圳合唱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作品。报送时间:2012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送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深圳市群众艺术馆一楼深圳合唱节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谢怡、罗莉媚,联系电话:83248633,传真:83248633;83616338,电子邮箱:szqwxh@126.com
四、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市、省及国家有关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对于获得金、银、铜奖的作品,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对获得优秀奖的作品,将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作为“第三届深圳合唱节”的推荐曲目,由市组委会编印出册。
第二届深圳合唱节组委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来源:艺术处(重大文化活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