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深圳市“都市风情”周末广场音乐会节目采购评审结果的公布
各有关单位(社团):
经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批准立项,由我会主办、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龙华新区观澜等文化馆、文体中心协办的2013年深圳市“都市风情”周末广场音乐会,于2013年7月12日以36场演出场次及节目向市内有关文化社团及音乐团体进行公开招标和采购。
至2012年7月30日止,我会共收到14家文化社团、民间音乐社团体申报的124场演出活动。经我会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出深圳市爱乐民族乐团、深圳市华夏民族乐团等12家中标单位。
本公布发出后,请各中标单位予8月8日(周四)下午14:30在市群众文化学会(福田区燕南路95号,市群众艺术馆一楼)与我会签订承办协议书。在签订承办协议书前,各中标单位可根据中标场次,做好本团演出时间准备(演出时间为2013年8月17日起至2014年2月,期间每个月的周末(周六)下午,每场表演节目为70分钟;演出地点为:光明新区文化馆剧场、坪山新区新剧院文化广场、大鹏新区文化广场、龙华观澜天虹商场文化广场、罗湖金光华文化广场。各团体演出时间具体安排由我会统筹。演出排期确定后,非特殊情况,各团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书面向我会申请,说明理由,并经我会同意后方可调整。
由于本项目由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资助,在项目进行时,我会将组织专家与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抽查,并在项目结束后对各承办单位演出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为增加活动投入经费、提高演出质量扩大宣传效果,各承办单位在不改变活动公益的前提下,可以寻求社会资金加入,增加联合承办和协办单位,但不得冠名。
此布。
附件:2013年度《深圳市“都市风情”周末广场音乐会》入选承办演出团体(单位)名单
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
二O一三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