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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深圳市第三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和“深圳音乐工程”,进一步繁荣少儿歌曲创作,推出更多优秀少儿歌曲作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体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文联定于2014年度开展深圳市第三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4年8月——2015年3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

          深圳市音乐家协会

              深圳青少年报

协办单位:深圳市群众艺术馆

           深圳市少年宫

支持媒体: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晶报、深圳晚报、深圳电视台、深圳电台、深圳文化服务网、深圳群文网。

 

为协调和组织好本次活动,成立深圳市第三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组委会: 

主  任:陈金海(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张合运(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柴凤春(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副巡视员)

陈庆澜(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范  坤(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

冷炳冰(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成  员:王国猛(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张晋文(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艺术处处长)

钟子荣(深圳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处长)

杨素贤(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会长)

  (深圳市音乐家协会主席)

李青松(深圳青少年报主编)

林清波(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艺术处副处长)

刘兴范(深圳市群众艺术馆馆长)

陈岳群(深圳市少年宫主任)

秘书长:杨素贤(兼)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承办、协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三、歌词、歌曲征集

1、征集时间:

从2014年815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其中920日前报送的歌词作品,除参加本届少儿歌词评选外,还将由活动组委会择优推荐给深圳作曲家选用谱曲后参加本届少儿歌曲评选。

2、征集范围

由国内作者在2013年7月以来创作而未曾在省级(含省级)以上赛事或评选中获奖的歌曲和歌词作品。

3、作品的要求:

(1)反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满时代气息;

 (2)贴近儿童生活,体现童心童趣,易于传唱;

 (3)歌曲(歌词)题材、风格、形式不限;

4、投稿方式 

登陆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网 http://www.szwtl.gov.cn/、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网站http://www.smca.co/ ,下载本通知和《深圳市第三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并按要求把填好的表格附上参评歌曲或歌词作品(需按A4纸规格打印),发送电子邮件至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或深圳市音乐家协会,或以邮寄方式将作品及申报表(附上电子版)递交至深圳市活动组委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一楼市群众文化学会,邮编:518000。

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邮箱:szqwxh@126.com

    联系人:罗莉媚、幸剑雄  联系电话:83248633

    深圳市音乐家协会邮箱:szyyjxh@163.com 

联系人:李婉萍          联系电话:25576306         

5、评选奖励

   (1)参评歌曲和歌词将分类进行评选;

   (2)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复评。评出入围歌曲和歌词若干首;

   (3)通过专家评委的终评,分别从入围歌曲(歌词)作品中各选出前15首为2014年深圳市优秀少年儿童歌曲和优秀少年儿童歌词作品;

   (4)入选优秀歌曲和歌词的作者,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创作稿费;

   (5)入选优秀歌词的作品,由组委会推荐给深圳市作曲家选用谱曲,并参加深圳市第四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

(6)凡是由市组委会推荐参加省级以上的各类艺术比赛和评选活动的优秀少儿歌曲和歌词,一旦获得铜奖以上成绩或在广东省、全国广为传唱的,市组委会将另行颁发奖金(奖励办法另定)。

四、优秀少年儿童歌手选拔

1、选拔时间:

2014年8月30至1110日

2、选拔对象:

全国6—16岁健康积极、热爱音乐的少年儿童

3、选拔方式:

(1)由市组委会发起,立足本市中小学、校外少儿艺术教育机构、文化馆(站),进行公开选拔。

(2)欢迎广东省及全国中小学、校外少儿艺术教育机构、文化馆(站)推荐选手参加;欢迎深圳市外少年儿童积极报名参加。选手可从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网上报名或到深圳市组委会公布的各报名点报名,报名截止后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公开、公正的评选。

(3)本届活动将评选出15名(组)优秀少儿歌手,对组织和推荐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评出若干组织奖。

(4)由组委会组织入选优秀少儿歌手进行培训,演唱本届优秀少儿歌曲;录制优秀作品CD或MV和参加优秀少儿歌曲传唱及推广活动。

五、优秀少儿歌曲推广

1、推广时间:

2014年1130日至2015年3月30日

2、推广形式

(1)对评选出的本届优秀少年儿童歌曲,由市组委会统一登报,向社会宣传;

(2)市组委会将本届所有入选优秀歌曲作品录制CD,并通过网络推广。

(3)编辑出版“深圳市优秀少年儿童歌曲集”在深圳市内选出试点学校、校外少儿艺术教育机构、文化馆(站),开展少儿歌曲传唱活动。

(4)举办深圳市优秀原创少年儿童歌曲新年演唱会,通过电视媒体宣传,向全国推广。

(5)在我市和各区文化馆、文化中心场所,为优秀少儿歌曲举办巡回演唱推广音乐会,传唱历届优秀歌曲作品,宣传少儿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

六、其他说明

    1、参评歌曲及歌词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并没有著作权和版权争议,如有争议,由投稿者负完全责任;

    2、市组委会对所有入选作品的音像、录像、图片资料等拥有使用权、播出权、出版权、发行权; 

    3、投稿者请将参评作品自留备份,组委会一律不予以退稿;

    4、深圳市组委会将保留对本届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请各单位按方案要求,积极发动少儿歌曲(歌词)创作,热情参与推广,并共同做好宣传工作,扩大活动的社会效果。

七、活动经费

深圳市第三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经费主要由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资助。不足部分由市组委会筹措,欢迎爱心企业、社会各界力量资助。


附件深圳市第三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参评申报表.RAR(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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