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深圳市第十一届少儿艺术花会的补充通知
福田区公共文体发展中心,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区文化馆(文体中心),市群文学会,市艺术摄影学会:
深圳市第十一届少儿艺术花会由市文体旅游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和市关工委共同举办,根据花会工作方案的部署,初赛活动定于4月下旬在全市各区举行。为确保初赛活动顺利进行,现就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舞台表演类初赛排期
南山区初赛 时间:4月25日下午14:30
地点:南山区东滨路南油文化广场南油影剧院
市级机构初赛 时间:4月25日晚上19:00
地点:深圳群众艺术馆影剧院
罗湖区初赛 时间:4月26日上午9:30
地点:罗湖区文化馆零玖剧场
宝安区初赛 时间:4月26日下午14:30
地点:宝安区文化馆二楼小剧场
盐田区、大鹏新区初赛 时间:4月27日晚上19:00
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广场(室外)
龙华新区初赛 时间:4月28日晚上19:00
地点:龙华新区文体中心小剧场
福田区初赛 时间:4月29日晚上19:00
地点:福田文化馆戏剧主题馆(福强路3006号)
龙岗区初赛 时间:4月30日下午14:00
地点:龙岗区文化中心大剧院
坪山新区和光明新区初赛时间待定。
二、初赛名称
各赛区初赛统一名称“深圳市第十一届少儿艺术花会XX区初赛”。
三、静态艺术类初评安排
请各区对报名参赛的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三个门类作品组织初选,通过初选每门类择优挑选不超过50幅(件)作品,于4月24日(周五)下班前送至市艺术摄影学会(福田区燕南路95号),由组委会执行办公室统一组织评委进行评选。
四、评委组成及评审规则
花会组委会执行办公室分舞台艺术类和静态艺术类分别提出初赛评委和监委名单,报市组委会审定后,对各场初赛进行统一初评。决赛设统一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作品入围市决赛。
各区、各承办单位自行决定是否结合初赛设置区级奖项及具体奖励办法。
五、评委劳务
舞台表演类设评委9人、监委3-4人,评委和监委劳务费用由各承办单位负责,每人每场费用不得超过800元;四个新区在有本区作品参赛的场次选派一名专业人员担任临时监委;评委、监委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餐由当场比赛所在辖区承办单位负责。
静态艺术类设评委6人、监委2-3人,评委劳务及工作餐由市群艺馆负责。
六、摄影、摄像
组委会执行办公室统一安排专业人员,对各场初赛进行录像和拍照;各承办单位也可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拍照、摄像。
七、组织工作
请各承办单位根据已印发的正式工作方案要求,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组织编创人员进行创作,对立意好、有基础的优秀作品进行重点扶持,确保参赛作品能够真正代表辖区少儿艺术创作水平;做好参赛演员年龄、人数及作品时长的审核把关。
八、原创少儿歌曲
结合我市宣传、文化部门近年来开展的《原创少儿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择优挑选出43首原创优秀少儿歌曲(详见附件2),各承办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挑选合适的曲目进行排练、参赛。相关曲谱和录音可向市群众文化学会索取,相关资料需收取成本费(联系人:谢怡,联系电话:83248633)。
九、资料报送
初赛结束后,各区须及时统筹进入市决赛作品,统一填写舞台要求表(附件3、4)、决赛节目资料表(附件5)、参赛团队照片2-3张,并于5月6日(周三)下班前发送到组委会执行办公室公共邮箱:2101734596@qq.com。
附件:1、《承办单位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2、《深圳市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优秀歌曲名录》
3、《深圳市第十一届少儿艺术花会艺术表演类舞台要求登记表(小品、曲艺类)》
4、《深圳市第十一届少儿艺术花会艺术表演类舞台要求登记表(音乐、舞蹈类)》
5、《深圳市第十一届少儿艺术花会舞台表演类决赛参赛节目资料》
深圳市第十一届少儿艺术花会
组委会执行办公室(代章)
201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