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文体旅函〔2015〕452号
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开展戏曲工作
调研的通知
各区文体(旅游)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以及广东省文化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52号文和刘奇葆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粤文艺〔2015〕64号),为我市进一步推进戏曲扶持工作摸清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制订扶持政策提供决策参考,根据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决定近期在全市开展扶持戏曲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开展全市戏曲调研,了解深圳目前地方戏曲传承、保护、发展的现状,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收集推进戏曲传承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对接上级有关扶持政策,拟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戏曲政策打下基础。
二、调研范围及方式
调研采取报送统计调查问卷和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实地调研。分别在南山、罗湖、宝安、龙岗四区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以及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戏曲团体作为调查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实地调研。
(二)召开座谈会。邀请粤剧、京剧等主要剧种代表、国有艺术院团代表、民办戏曲表演团体代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召开深圳戏曲调研座谈会,分析我市地方戏曲发展形势、交流经验做法,研究推进深圳戏曲艺术加快传承发展的具体措施。
(三)派发调查问卷。调研期间由各区(新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填报《戏曲表演团体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于9月16日前统一将电子版报送至市文体旅游局艺术处邮箱(yishuchu2122@126.com),或发传真至82001361。
三、相关要求
全市戏曲调研是反映我市戏曲传承发展情况、制定我市戏曲扶持政策、引导促进戏曲艺术全面繁荣的重要依据。由于本次专题调研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区(新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配合做好调研期间的各项衔接、汇总工作。联系人:陈洪林,82002551。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戏曲表演团体基本情况调查表
2.戏曲调研提纲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