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六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市“文化强市”和“音乐工程”建设,进一步繁荣少儿歌曲创作,推出更多优秀少儿歌曲作品,挖掘和培养优秀少儿歌手,经研究,定于2017年举办“深圳市第六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进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7年6月——2018年3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
深圳市音乐家协会
深圳市教育学会
深圳市中艺艺术交流中心
协办单位:深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深圳市文化馆
深圳市少年宫
支持单位: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深圳市报业集团
支持媒体:中国文化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晶报、深圳晚报、深圳电视台、深圳电台、深圳文化服务网、深圳群文网
三、歌词、歌曲征集
(一)歌词征集评选。
1.征集时间:从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止。
2.征集范围: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征集版权清晰、没有争议的原创少儿歌词作品;尤其欢迎深圳全市中、小学生投稿参与。
3.歌词评选:组委会将从征集到的歌词作品中,评选出不低于30首优秀作品,进入“作曲征集”环节。
(二)作曲征集。
1.征集时间:从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止
2.征集方式和范围:组委会通过媒体、网络等把征集到的优秀原创歌词作品面向全国进行公布。曲作者可从中挑选歌词(也可以另选歌词)进行谱曲,完成歌曲创作后按规定时间投稿。
3.优秀歌曲评选:
(1)活动组委会将从投稿的歌曲作品中,评选出10首左右(不超过15首)优秀原创少儿歌曲,并评定一、二、三等奖。
(2)活动组委会将和获奖作者签订协议,对所有入选作品的音像、录像、图片资料等拥有使用权、播出权、出版权、发行权。
4.参评作品要求:
(1)反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满时代气息;
(2)贴近少年儿童生活和校园生活,体现少男少女情怀或童心童趣,易于传唱;
(3)歌曲(歌词)题材、风格、形式不限;
(4)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5件。
5.投稿方式:
登陆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网 http://www.szwtl.gov.cn/、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网站http://www.smca.net.cn/,下载本通知和《深圳市第六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并按要求把填好的表格附上参评歌曲(JPG或PDF格式)或歌词(word文档格式)作品,将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深圳市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邮箱(szsegq@126.com),或以邮寄方式将作品及申报表(需按A4纸规格打印)邮递至活动组委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燕南路95号一楼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
邮编:518000
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联系人:幸剑雄、林丽红
电话:83248633
深圳市音乐家协会联系人:李婉萍,联系
电话:25576306
6.评选与奖励:
(1)参评歌曲和歌词将分类进行评选;
(2)被评为一、二、三等奖的2017年深圳市优秀少年儿童歌曲的,其作者可获得由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和创作稿费;
(3)入选的本届优秀歌曲作品,由活动组委会推荐参加深圳市第六届少年儿童歌曲传唱和推广活动;
(4)凡是被活动组委会推荐参加省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和评选活动的本届优秀少儿歌曲(歌词)作品,一旦获得铜奖(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或被全国推广传唱的,组委会将另行给予奖励。
四、优秀少年儿童歌手选拔
1.选拔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9月30日。
2.选拔对象:凡生活在深圳市,年龄在5-17岁且健康积极、热爱音乐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欢迎国内(含港、澳地区)适龄少年儿童报名参加。
3.选拔方式:
由活动组委会通过发文、媒体宣传及网上通知等形式,发动我市各中小学校、社会少儿艺术教育机构、文化馆(站)组织推荐适龄少年儿童参加,个人选手可到组委会公布的各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由组委会按报名选手的年龄,划分为幼儿组、儿童A组、儿童B组、儿童C组、少年A组、少年B组、少年C组、组合组共八个组别,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公开评选。
4.奖项设置:
(1)演唱奖:分组别设金、银、铜奖若干名(具体另行通知)。
(2)在金奖中评出1名最佳者授予“2017年度最佳少儿歌手”荣誉称号。
(3)辅导奖:对获得铜奖以上少年儿童的辅导老师,授予“优秀辅导奖”;对获得“2017年度最佳少儿歌手”的辅导老师,授予“2017年度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4)组织奖:对在本届活动中,组织工作和成绩突出的承办、协办单位和个人将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在本次活动中,组织工作及成绩优异的机构、团体和个人颁发组织奖。
部分获奖歌手,将入选参加录制本届优秀少儿歌曲作品CD或MV。
五、歌曲推广
1.推广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0日。
2.推广形式:
(1)本届优秀少年儿童歌曲,由组委会统一向社会宣传;
(2)组委会将本届入选优秀少儿歌曲作品录制CD,编印“优秀少年儿童歌曲册”并通过网络推广;
(3)在深圳市内选出有关校园、校外少儿艺术教育机构、文化馆(站)、剧场或广场,开展少儿歌曲演唱活动(方案另行下发);
(4)举办2017年深圳市优秀少年儿童歌曲演唱会,通过电视媒体支持和参与,面向社会推广优秀歌曲作品;
(5)举办巡回演唱推广音乐会,传唱本届和往届的优秀歌曲作品,宣传深圳市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
(6)通过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推广优秀少年儿童歌曲。
六、活动经费
深圳市第六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经费主要由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资助,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筹措,欢迎社会热心人士和企业支持与赞助。
七、其他说明
1.参评歌曲及歌词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并且没有著作权和版权争议,如有争议,投稿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2.活动组委会对所有入选作品的音像、录像、图片资料等拥有使用权、播出权、出版权、发行权;
3.投稿者请自行备份参评作品,组委会不予退稿;
4.本活动组委会将保留对本届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请各单位积极发动作者开展少儿歌曲(歌词)创作,参与推广活动,共同做好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