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网站,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活动公告  

第六届深圳合唱节活动方案


“深圳合唱节”创设于2010年,两年一届,已成功举办五届,是深圳重要的文化品牌,在国内和港澳地区有广泛影响。第六届深圳合唱节定于2021年10月在深圳举行。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圳大力推动文化软实力跃升的发力之年。第六届深圳合唱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和繁荣文艺创作”系列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为指导,以助力深圳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为己任,在前五届基础上推陈出新,邀请粤港澳大湾区及国内其他城市优秀合唱团,通过举办合唱展演、优秀合唱团音乐会、合唱大师班、原创合唱作品征集等形式,打造全国高水准合唱艺术交流平台,荟聚粤港澳大湾区及全国优秀合唱力量,展现合唱艺术的魅力和创作成果,展示深圳作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文化形象。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中下旬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合唱协会

主办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区(新区、合作区)委宣传部

各区(新区、合作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音乐家协会

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

深圳市合唱协会

深圳市教育学会

深圳市文化馆

支持单位: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总工会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深圳广电集团

深圳报业集团

四、活动内容

(一)原创合唱歌曲作品征集和评选

时间:2021年8月-9月

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合唱原创作品,同时,邀约知名词曲作者开展创作;鼓励创作粤语或有岭南特色的合唱歌曲;推出2-5首具有中国精神、时代风范的优秀合唱歌曲,促进合唱歌曲创作繁荣(征集启示另行发布)。

(二)“和美湾区 百年畅想”粤港澳开幕合唱音乐会

时间:2021年10月12

地点:深圳音乐厅

邀请来自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的优秀歌手,组成大湾区联合合唱团,与深圳有代表性的、特色的优秀合唱团举办开幕音乐会,以歌颂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歌颂人民美好生活为主题,演唱中国经典合唱歌曲和深圳优秀原创合唱歌曲,唱响粤港澳大湾区携手发展、共建美好未来的心声。

(三)合唱展演

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下午、晚上

地点:深圳大剧院音乐厅

面向深圳全市举行合唱展演,由各区、有关系统推荐16支深圳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合唱团参加合唱展演,搭建全市合唱交流平台,展示深圳合唱团队风采。

(四)国内优秀合唱团精品音乐会

时间:2021年10月13日、19日、20

地点:深圳音乐厅

邀请深圳及国内其他城市的著名职业合唱团或引领性优秀合唱团、特色合唱团,举办3-5场精品音乐会(含1020深圳歌剧舞剧院合唱团闭幕专场音乐会)。

(五)合唱巡演

时间:2021年10月中下旬

地点:深圳市内

在深圳合唱节期间,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邀请部分合唱团到有关区属文化场馆、大型工业区、社区进行巡演。巡演场地另行安排。

(六)合唱大师班

时间:2021年10月13-20

地点:待定

邀请国内著名合唱指挥,举办2-3节合唱大师班(工作坊),有规划、有系统地提升合唱团队水平。

(七)闭幕暨颁奖音乐会

时间:2021年10月20

地点:深圳音乐厅

举办颁奖仪式,并由深圳歌剧舞剧院合唱团举行专场音乐会,展示深圳职业合唱艺术水平。

五、合唱展演相关要求

(一)展演范围:由深圳各区、有关系统分别遴选、推荐1-2支有代表性优秀合唱团,组委会从中选出16支参加全市合唱展演。

(二)组别设置:本届合唱展演设成人组、中老年组2个组。

(三)人数要求每支参赛队伍人数25-50人(含指挥和伴奏),且限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每位指挥在同一组别比赛中只能指挥一支合唱团。

(四)曲目要求:每支参赛团队演唱曲目两首,演唱时长不超过12分钟。鼓励演唱歌颂党、歌颂祖国的作品。伴奏形式为钢琴、特色乐器(五件以下),不得使用伴奏带及电声。

)报名时间8月1日-30日

)报名方式及资料报送要求

1.报名方式

深圳各区合唱团可以通过所在区推荐参与,各系统下辖合唱团可以通过市直属机关工委、市两新组织工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等单位报名参与。

2.资料报送要求

1)《第六届深圳合唱节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合唱团简介(电子版,500字左右);

3合唱团数码照片3张(不同画面,照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合唱团团长、指挥、钢琴伴奏个人形象照各1张;

4所有参赛曲目纸质曲谱一式7份(附曲谱电子扫描件),鼓励报送五线谱。

5报送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市人才集团大厦507A室深圳合唱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罗晓琦 关冠华 联系电话:0755-83616338 

电子邮箱:szqwxh@126.com。

(七)奖项设定

1.奖项设置:本届合唱展演设演唱金、银、铜奖,以及优秀合唱作品奖、优秀指挥奖、优秀钢琴伴奏奖和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各奖项名额由本届组委会依实际情况设定。

2.颁发方式:组委会将为获得演唱金、银、铜奖的团队颁发奖牌、奖证和展演补贴;为获得优秀指挥奖、优秀钢琴伴奏奖的个人颁发奖证;为获得优秀组织奖、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牌、奖证;并为获得优秀合唱作品奖的作者颁发奖证和稿费。

(八)注意事项

1.各参演团体如因节目需要有特殊安排(如特殊乐器等),应事先向合唱节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2.各参赛者、参演团体在活动期间应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及保险事宜。

3.本届合唱节组委会有权将各参赛者、参演团体和其他与会者所提供的图文、音像视频资料用于本合唱节宣传;所征集获奖合唱作品的使用权和邀约创作作品的版权归组委会所有。

4.本届合唱节现场录制的比赛、演出视频版权属于合唱节组委会。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录播、转播、出版、发行。  

5.活动各相关规定,解释权属本届深圳合唱节组委会。

(九)经费

本届合唱节的活动经费,主要由市宣传文化基金资助,不足部分以自筹的方式解决。欢迎社会各界及个人对本活动给予赞助。

各区、各系统负责所推荐合唱团参加合唱展演的交通、误餐、保险等费用。

六、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做好合唱团队的组织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本届合唱节圆满完成。

(一)为了防疫安全,以下人员不能参与本届合唱节演出:

1.目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

2.处于出院后的医学隔离观察期者;

3.无症状感染者处于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医学观察期;

4.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及纳入社区健康管理者;

5.已康复的既往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6.前21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者。

(二)演职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演出时按照当时的防疫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验证信息(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

(三)坚持预约限流:观众观看演出需提前按剧场要求预约门票,按照政府疫情防控要求确定观众座位启用数量占比;间隔就座,把握好观众间隔保持1米以上距离。

(四)现场进行体温检测:安排志愿者在剧场入口处,对所有观众、演职人员、合唱团成员进行体温检测,人员体温超过37.5℃禁止入场并尽快安排发热人员到医院就医。

(五)现场检查个人行程码:所有演职人员及观众自觉配合出示行程码,如发现行程码为橙色或红色,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立即进行管控及设置临时隔离区并通知街道、社区防疫工作组到场。

(六)加强清洁消毒检查演出场所的清洁消毒记录,在化妆间、公共休息区及观众入口放置免洗洗手液等消毒用品。

(七)配备防护用品配备充足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剂等小的防护用品。

(八)加强现场巡逻演出场所安排专人做好演出现场管理,提醒观众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附件第六届深圳合唱节合唱展演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相关图片
该文章暂时没有相关图片!
相关视频
该文章暂时没有相关视频!

最新文章
·关于领取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职业道...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反贿赂...
·深圳市公共文化行业诚信承诺...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守信联...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服务承...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诚信自...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领导职...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2023年...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2022年...
热点文章
·寻找优秀青年歌唱人才 ——深...
·关于深圳市第九届少儿歌曲征...
·关于开展2020年度深圳市群众...
·深圳市第九届少年儿童歌曲创...
·关于举办“广东原创地方小戏...
·2019年度深圳市群众文化、艺...
·深圳市文创类社会组织结对帮...
·入选深圳市第九届少年儿童歌...
·深圳市群文专业高级职称评审...
·关于深圳市第八届少年儿童歌...
视频

首页| 学会概况| 组织机构| 学会动态| 文化新闻| 活动集锦| 政策法规| 会员专栏| 投诉建议| 联系我们
电话:0755-83248633 传真:0755-83248633 E-mail:szqwxh@126.com
版权所有 © 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 粤ICP备191175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