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深圳合唱节原创合唱歌曲
征集启事
“深圳合唱节”是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办的深圳常设文化品牌。“原创合唱歌曲征集”是深圳合唱节的重要活动内容之一,旨在进一步繁荣深圳文艺创作,推出优秀合唱作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第六届深圳合唱节原创合唱歌曲征集活动将于2021年9月正式启动,现面向全国广大作词、作曲家征集作品,通过推出具有中国精神、时代风范的优秀合唱歌曲,以合唱艺术参与推动“双区”建设和“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建设,以及“文化软实力跃升行动”的全面实施。
一、作品主题及要求
1.作品应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可抒发爱国、爱党情怀,歌颂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建设成就,可反映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也可展现人们热爱和平及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等;
2.作品的创作风格不限,提倡百花齐放、形式多样;
3.鼓励创作反映民族特色的民歌民谣合唱作品,以及反映少年儿童多彩生活和健康成长的合唱作品,尤其鼓励创作粤语或有岭南特色的合唱歌曲;
4.作品无著作权、版权争议;
5.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5件。
二、作品征集范围
全国各地词曲作者于2018年以来创作且未在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艺术赛事中获奖的合唱歌曲作品均可参加。
三、征稿时间
从2021年10月12日至11月15日止,邮递形式投稿者则以邮戳为准。
四、投稿办法
投稿者须填写和提交作品登记表(登记表请自行到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官网(http://www.smca.net.cn下载)。参评作品需提交CD、DVD或录音带,并提交电子版歌谱及纸质版(一式7份)歌谱,鼓励报送五线谱。
投稿地点:
深圳市宝安北路39号深圳市人才集团大厦507A(深圳合唱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罗晓琦
联系电话/传真:0755-83616338
邮箱:szqwxh@126.com
邮编:518023
五、评选办法
深圳合唱节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复评、 终评,并评选出若干首优秀合唱歌曲,颁发获奖证书和创作稿费;
所有获奖作品将编辑成册,作为“深圳合唱节”的参赛推荐曲目。组委会将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文艺作品评选、展演活动,并对获得铜奖(三等奖)以上的作品另行奖励。
六、有关说明
1.参评作品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作者自行备份;
2.严禁抄袭,参评作品不能有著作权、版权争议。如有争议,投稿者应承担全部责任;争议作品若已获奖,则组委会有权收回奖证、奖金,并对外通报;
3.组委会对所有获得优秀奖以上的作品拥有音像、录像、资料等使用权、演出权、播出权、出版权、发行权;
4.深圳合唱节组委会将保留本届合唱作品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第六届深圳合唱节组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