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深圳市群文专业、艺术专业高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完善深圳市群文专业、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加强职称评审管理,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规定,现面向广东全省征集群文专业、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高级评审专家,参与深圳市群文专业、艺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就评审专家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专业
(一)群众文化专业: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
(二)艺术专业:
1.演员:一级演员、二级演员
2.演奏员:一级演奏员、二级演奏员
3.导演(编导):一级导演、二级导演、一级编导、二级编导
4.编剧:一级编剧、二级编剧
5.作曲:一级作曲、二级作曲
6.指挥:一级指挥、二级指挥
7.美术创作:一级美术师、二级美术师
8.舞美设计:一级舞美设计师、二级舞美设计师
9.舞台技术:一级舞台技术、二级舞台技术或主任舞台技师
二、征集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界口碑;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能够正确把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对行业发展和人才评价有清晰的认知,熟悉本专业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
(四)现在职在岗,未办理退休手续;
(五)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六)取得相关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1年以上或取得相关或相近专业副高级职称3年以上;
(七)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专家在职称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职称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申报者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权、表决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在职称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2.不向外泄露评审专家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不单独与申报人员联系和接触,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3.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
4.不得接受申报人员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得为申报人员游说和拉票;不得私自接收申报人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借评审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申报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干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
5.严守评审秘密。不得泄露评审中需要保密有关事项,不得泄露评审工作中评审讨论和评审表决情况,不得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6.评审专家没有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评审情况的义务;
7.评审专家无论担任何种行政领导职务,都是评委会的普通一员,评审中不得干扰其他评委的正常工作,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群文专业、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系统操作方法
附件2:深圳市群文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附件3:深圳市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联系人:夏文格 0755-83616338,15019201606)
深圳市群文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深圳市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深圳市共文化促进会
2024年7月11日